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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决赛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组委会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点击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

桂教师范 [2010]  8 号

关于初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决赛的补充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举办初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 104号),各市教育局于201011月至20111月组织开展了市级初赛。为了做好下一阶段的决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遴选决赛选手

由于时间、场地等条件有限,为了保证决赛的顺利进行,经大赛组委会讨论,决定在原推荐的选手名单中进一步遴选决赛选手,即每个竞赛学科组选一名选手参加在南宁举行的决赛,竞争一、二等奖,余下选手作为三等奖获得者;已报送的竞赛学科组没有选手的,不再推荐。请各市教育局将选出参加决赛选手的名单(按附件格式填报)发电子邮件至363736571@qq.com,同时传真至07713921219(盖公章),报送时间为2011410日前。

二、决赛项目、教学条件及资源

决赛将进行备课、说课、实景上课(40分钟)、评课共四个比赛项目,评分标准仍按《关于举办初中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执行。备课、说课、实景上课允许使用电脑(大赛提供电脑,亦可使用自带电脑)、网络,允许自带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评课允许大赛提供的电脑撰写评课分析报告,其他设备和资源禁用。比赛全程禁止使用手机。

三、决赛的教材版本及授课内容范围

地理学科使用湘教版教材,英语学科使用外研版教材,美术学科使用广西美术出版社教材,体育学科使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人教版教材。授课范围为初一和初二的课程。

四、决赛安排

现场决赛时间为2011425日—26日。24日上午12时前报到完毕,报到地点:蕾雨宾馆(南宁市明秀东路衡秀里30号)。24日下午举行决赛开幕式,选手进行抽签和评课比赛;2526日分别在南宁市内中学进行备课、说课、实景上课比赛。

五、有关费用

参赛人员(包括领队和参赛教师)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交通费由选派单位负责负责。

六、场地安排

活动所学要学校教学场所及学生由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教科所根据大赛要求做出安排,请上述单位同广西师范学院搞好学生接送等各方面安全保障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刘斌,电话:077139085851376888552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蔡春虹,电话:0771581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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