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教师范 [2010] 8 号
关于初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决赛的补充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举办初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 104号),各市教育局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组织开展了市级初赛。为了做好下一阶段的决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遴选决赛选手
由于时间、场地等条件有限,为了保证决赛的顺利进行,经大赛组委会讨论,决定在原推荐的选手名单中进一步遴选决赛选手,即每个竞赛学科组选一名选手参加在南宁举行的决赛,竞争一、二等奖,余下选手作为三等奖获得者;已报送的竞赛学科组没有选手的,不再推荐。请各市教育局将选出参加决赛选手的名单(按附件格式填报)发电子邮件至363736571@qq.com,同时传真至0771—3921219(盖公章),报送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前。
二、决赛项目、教学条件及资源
决赛将进行备课、说课、实景上课(40分钟)、评课共四个比赛项目,评分标准仍按《关于举办初中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执行。备课、说课、实景上课允许使用电脑(大赛提供电脑,亦可使用自带电脑)、网络,允许自带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评课允许大赛提供的电脑撰写评课分析报告,其他设备和资源禁用。比赛全程禁止使用手机。
三、决赛的教材版本及授课内容范围
地理学科使用湘教版教材,英语学科使用外研版教材,美术学科使用广西美术出版社教材,体育学科使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人教版教材。授课范围为初一和初二的课程。
四、决赛安排
现场决赛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26日。24日上午12时前报到完毕,报到地点:蕾雨宾馆(南宁市明秀东路衡秀里30号)。24日下午举行决赛开幕式,选手进行抽签和评课比赛;25—26日分别在南宁市内中学进行备课、说课、实景上课比赛。
五、有关费用
参赛人员(包括领队和参赛教师)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交通费由选派单位负责负责。
六、场地安排
活动所学要学校教学场所及学生由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教科所根据大赛要求做出安排,请上述单位同广西师范学院搞好学生接送等各方面安全保障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刘斌,电话:0771—3908585,1376888552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蔡春虹,电话:0771—5815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