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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6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2日 点击数:

桂教师范〔201610

关于举行2016年全区师范生

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决定举办2016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

二、比赛内容

(一)教学设计。选手根据比赛现场抽取的教材内容,按照课程标准进行一课时的教学设计。

(二)说课。选手根据自己制作的教学设计进行说课,用时 5分钟。

(三)模拟上课和板书。选手根据自己的教学设计,选取核心内容进行模拟上课和板书设计,用时10分钟。

比赛成绩以教学设计、说课、模拟上课和板书比赛的总成绩计,满分100分。具体比赛评分标准、抽题教材要求等可登陆大赛网站(网址:http://ds.gxtc.edu.cn)查询。

三、参赛名额与分组

(一)比赛分组。

比赛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高校职师专业组。其中,高中组、初中组的比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小学组、学前组、高校职师专业组不细分比赛学科。专科生不参加高中组的学科比赛。

(二)参赛名额。

1.请各校结合本校专业设置情况,高中组、初中组每个比赛科目每校最多推荐1名选手,小学组、学前组每校最多各推荐2名选手,高校职师专业组每校最多推荐5名选手参赛。

2.在校师范生规模5000人以上的高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百色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每校各增加4名参赛名额,具体参赛学科学段由学校选定。

四、大赛程序

本次采用校级选拔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校选拔赛。

校级选拔赛由各校组织开展。要求各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加强赛前训练和指导,激发全校师范生开展教学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校在选拔赛结束后,于430日前将推荐选手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大赛承办单位。

(二)全区决赛。

在各校选拔赛的基础上,521-22日在广西师范学院举行全区决赛,520日选手报到。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10%30%40%,同时设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大赛组织

大赛由教育厅主办,广西师范学院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院校认真组织,在本校广泛开展校级选拔赛的基础上,选派师范生积极参加自治区级决赛。

(二)参加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由选派单位负责,住宿自行预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网站提供附近宾馆信息。

(三)请广西师范学院严格按照大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一)我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6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771-3908585,电子邮箱:abc3908585@126.com,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 号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邮编:530001

 

附件:2016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316

 

附件 

2016全区师范生

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学校(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序号

选手姓名

参赛组别

参赛科目

选手电话

性别

就读年级

就读专业

指导教师

 

 

 

 

 

 

 

 

 

 

 

 

 

 

 

 

 

 

 

 

 

 

 

 

 

 

 

 

 

 

 

 

 

 

 

 

 

 

 

 

 

 

 

 

 

 

 

 

 

 

 

 

 

 

备注:组别指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高校职师专业组、学前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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