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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师范〔2021〕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点击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决定举办2021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高等学校(含本科、专科高职)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  

二、比赛内容

(一)教学设计。选手根据比赛现场抽取的教学内容,进行一课时的教学设计,含课件(教具)制作、说课和模拟上课的材料准备。用时150分钟。

(二)说课。选手根据自己制作的教学设计进行说课,用时5分钟。

(三)模拟上课和板书。选手根据自己的教学设计,选取核心内容进行模拟上课和板书设计,用时10分钟。

比赛成绩以教学设计、说课、模拟上课和板书比赛的总成绩计,满分100分。本次比赛内容以课程标准(学前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准,不指定教材。具体评分标准、比赛流程和时间安排等可登录大赛网站(网址:ds.nnnu.edu.cn)查询。


三、比赛分组与参赛名额

(一)比赛分组。

比赛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高校职师组。其中,高中组、初中组的比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小学组比赛包括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学前组为单一学科,高校职师组不细分比赛学科。专科生不参加高中组的学科比赛。

(二)参赛名额。

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每个学科每校各推荐1名选手参赛,学前组由参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高校各推荐1名选手参赛,高校职师组由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和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各推荐2名中职师资班学生参赛

四、大赛程序

本次大赛分校级选拔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校级选拔赛。

校级选拔赛由各校组织开展,要求各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加强赛前训练和指导,激发全校师范生开展教学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校在选拔赛结束后,于5月14日前将推荐选手名单(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

 (二)自治区级决赛。

在各校选拔赛的基础上,5月29—30日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举行全区决赛,5月28日报到,报到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10%、20%、30%。

六、大赛组织

大赛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南宁师范大学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南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综合训练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院校认真组织,在本校广泛开展校级选拔赛的基础上,选派优秀选手参加自治区级决赛。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由选派单位负责,住宿自行预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网站提供附近宾馆信息。

(三)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本次比赛不安排人员现场观摩,远程观摩可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请南宁师范大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大赛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一)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6。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771—3903159,电子邮箱:ds@nnnu.edu.cn,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综合训练中心,邮编530001

 

附件:2021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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