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有关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2016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本次大赛分课堂教学比赛、实验操作技能比赛两个赛项,教师可以选取其中一个或两个赛项参加比赛。
(一)课堂教学比赛。
1.教学设计。选手根据比赛现场抽取的教材内容,按照课程标准进行一课时的教学设计。
2.说课。选手根据自己制作的教学设计进行说课,用时 5分钟。
3.模拟上课。选手根据自己的教学设计,选取核心内容进行模拟上课,用时10分钟。
比赛成绩以教学设计、说课、模拟上课比赛的总成绩计,满分100分。具体比赛评分标准可登陆大赛网站(网址:http://ds.gxtc.edu.cn)查询。
(二)实验操作技能比赛。
常规实验操作技能竞赛:以现行教材课本为基础,但实验操作内容不拘泥于教材。
每位参赛选手抽签选一个实验操作题目,在30分钟内利用常规实验仪器完成实验并书写实验报告;进行5分钟说课,同时回答一道与实验相关的拓展题。参赛所需的所有实验仪器及耗材由承办单位提供。
二、参赛对象
(一)课堂教学比赛参赛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幼儿园在职一线教师。
(二)实验操作技能比赛对象为小学科学实验教师。
三、大赛分组与名额
(一)比赛分组。大赛报名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学前城市组、学前农村组、实验操作技能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科目进行比赛,其中高中组比赛科目为语文、数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综合实践活动或通用技术(二选一);初中组比赛科目为语文、数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组比赛科目为语文、数学、音乐、美术;学前组不细分比赛科目,在县城和乡镇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参加学前农村组的比赛,其他参加城市组的比赛;实验操作技能组比赛科目为小学科学。
(二)参赛名额。
1.课堂教学比赛各市推荐参赛教师总名额中县城和乡镇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比例必须超过40%。
课堂教学比赛高中组、初中组每市分别在比赛科目中各推荐1名教师参赛;小学组在比赛科目中各推荐2名教师参赛;学前组每市推荐4名教师参赛,其中城市组、农村组各2名。
2.实验操作技能比赛各市选派2名小学科学实验教师参加比赛。
区直有关学校(幼儿园)参加隶属所在地的选拔赛。
四、大赛程序
本次采用市级选拔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市级选拔赛。
市级选拔赛由各市组织开展。要求各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指导所辖县(市、区)、学校层层选拔优秀选手。各市在市级选拔赛结束后,于9月30日前将参赛汇总表(含电子稿、纸质稿)报送至大赛承办单位。
(二)自治区级决赛。
在市级选拔赛的基础上,10月29—30日在广西师范学院举行决赛。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10%、30%、40%,同时设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大赛组织
大赛由教育厅主办,广西师范学院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验实训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认真组织,层层选拔,选派优秀选手参加自治区级决赛。
(二)参加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现场比赛的选手的住宿费、交通费由选派单位负责,住宿自行预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网站提供附近宾馆信息。
(三)请承办单位按照大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一)我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6。
(二)广西师范学院联系人:罗老师、许老师,电话:0771-3908585,电子邮箱:abc3908585@126.com,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 号广西师范学院,邮编:530001。
附件:2016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