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师范[2015]10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决定举办2015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
二、比赛内容
(一)教学设计。选手根据比赛现场抽取的教材内容,按照课程标准进行一课时的教学设计,用时60分钟。
(二)说课。选手根据自己制作的教学设计进行说课,用时 5分钟。
(三)模拟上课和板书。选手根据自己的教学设计,选取核心内容进行模拟上课和板书设计,用时10分钟。
比赛成绩以教学设计、说课、模拟上课和板书比赛的总成绩计,满分100分。具体比赛评分标准、抽题教材要求等可登陆大赛网站(网址:http://ds.gxtc.edu.cn)查询。
三、参赛名额与分组
(一)比赛分组。比赛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高校职师专业组。其中,高中组、初中组的比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小学组、学前组、高校职师专业组不细分比赛学科。专科生不参加高中组的学科比赛。
(二)参赛名额。
1.高中组、初中组每个比赛科目每校最多推荐1名选手,小学组、学前组每校最多各推荐2名选手,高校职师专业组每校最多推荐5名选手参赛。
2.在校师范生规模4000人以上的高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每校各增加4名参赛名额,具体参赛学科学段由学校选定。
四、大赛程序
本次采用校级选拔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校选拔赛。
校级选拔赛由各校组织开展。要求各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加强赛前训练和指导,激发全校师范生开展教学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校在选拔赛结束后,于5月10日前将推荐选手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大赛承办单位。
(二)全区决赛。
在各校选拔赛的基础上,5月30日-31日在广西师范学院举行全区决赛,5月29日选手报到。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10%、30%、40%,同时设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大赛组织
大赛由教育厅主办,广西师范学院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院校认真组织,在本校广泛开展校级选拔赛的基础上,选派师范生积极参加自治区级决赛。
(二)参加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由选派单位负责,住宿自行预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网站提供附近宾馆信息。
(三)请广西师范学院严格按照大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一)我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6。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771-3908585,电子邮箱:abc3908585@126.com,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 号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邮编:530001。
附件:2015 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 3月27日
附件
2015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学校(公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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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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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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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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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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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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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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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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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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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备注:参赛组别指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高校职师专业组、学前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