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师范〔2014〕19号
关于举办2014年全区师范生
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决定举办2014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
二、比赛内容
(一)微课。选手自选参赛学段学科的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其围绕该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视频须为.mp4或.flv格式,录制时长为8-15分钟,容量不超过20MB。
(二)说课。按照参赛学段学科进行抽题说课,说课5分钟。
(三)上课。现场模拟上课15分钟(其中学前组为10分钟),内容与说课题相同。比赛成绩以微课、说课和上课三项比赛的总成绩计。微课教材自选;比赛评分标准、说课和上课抽题教材要求等可登陆大赛网站(网址:http://ds.gxtc.edu.cn)查询。
三、参赛名额与分组
(一)比赛分组。比赛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高校职师专业组。其中,高中组、初中组的比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小学组、学前组、高校职师专业组不细分比赛学科。专科生不参加高中组的学科比赛。
(二)参赛名额。
1.请各校结合本校专业设置情况,高中组、初中组每个比赛科目每校最多推荐1名选手,小学组、学前组每校最多推荐2名选手,高校职师专业组每校最多推荐5名选手参赛。
2.在校师范生规模3000人以上的高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河池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每校各增加4名参赛名额,具体参赛学科学段由学校选定。
四、大赛程序
本次采用校级选拔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校选拔赛。
校级选拔赛由各校组织开展。要求各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加强赛前训练和指导,激发全校师范生开展教学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校在选拔赛结束后,于6月10日前将推荐选手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和微课视频光盘分别报大赛承办单位,微课视频光盘封面需注明选手单位、姓名、参赛学科和学段。
(二)全区决赛。
在各校选拔赛的基础上,6月28日—29日在广西师范学院举行全区决赛,6月27日选手报到。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10%、30%、40%,同时设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大赛组织
大赛由教育厅主办,广西师范学院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院校认真组织,在本校广泛开展校级选拔赛的基础上,选派师范生积极参加自治区级决赛。
(二)参加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由选派单位负责,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就近联系宾馆安排食宿。
(三)请广西师范学院严格按照大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一)我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6。
(二)广西师范学院联系人:宋佩华,电话:0771—3908585,手机:13607818057,电子邮箱:abc3908585@126.com,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 号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邮编:530001。
附件:2014 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 5月4日
附件
2014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学校(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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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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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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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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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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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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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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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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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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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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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教学
对象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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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组别指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高校职师专业组、学前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参赛汇总表、微课光盘邮寄至广西师范学院,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abc3908585@126.com
公开方式: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