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我厅决定举办2013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
二、比赛内容
(一)上课。参赛选手按照参赛学段学科自选1节课,现场模拟上课20分钟。
(二)备课。按照参赛学段学科进行抽题备课,备课时间50分钟,书写一份教学设计。
(三)说课。按备课内容,说课10分钟。
比赛成绩以上课、备课、说课三项比赛的总成绩计。请参赛选手自备使用教材,具体教材选用情况、评分标准等可登陆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网(网址:http://ds.gxtc.edu.cn)查询。
三、参赛名额与分组
(一)比赛分组。比赛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中职组(中职师范生)。其中,高中组、初中组的比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小学组、学前组、中职组不细分比赛学科。专科生不参加高中组的学科比赛。
(二)参赛名额。请各校结合本校专业设置情况,高中组、初中组每个比赛科目每校最多推荐1名选手,小学组、学前组每校最多推荐2名选手,中职组每校最多推荐5个名选手参赛。
四、大赛程序
本次采用校级选拔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校级选拔赛。
校级选拔赛由各校组织开展。要求各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加强赛前训练和指导,激发全校师范生开展教学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校在选拔赛结束后,于4月15日前将推荐选手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自治区级决赛。
在校级选拔赛的基础上,5月25日-26日举行自治区级决赛。中学组、小学组、中职组决赛在广西师范学院开展,学前组在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10%、30%、40%。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大赛组织
大赛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广西师范学院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
为了加强领导,成立2013年广西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整个大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 1)。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优秀教师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院校认真组织,在本校广泛开展校级选拔赛的基础上,选派师范生积极参加自治区级决赛。
(二)参加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指导教师、参赛学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由选派单位负责,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就近联系宾馆安排食宿。
(三)请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严格按照大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相关人员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宋佩华,电话:0771-3908585,电子邮箱:abc3908585@126.com,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邮编:530001;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6。
附件: 1.2013 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13 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3月05日
附件
2013年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
学校(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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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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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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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教学对象年级及教材版本、章节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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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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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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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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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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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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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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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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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组别指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学前组、中职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